跨部门协作项目
为何会陷入“烂尾循环”
作为管理者,对跨部门协作一定不陌生。
回到科学管理之父泰勒当初的逻辑:当初因为工作效率问题,才有了专业化分工,才有了“部门”的存在。然而,怎么也没想到,“部门”有了,分工也专业了,但却又遇到了“跨部门协作”困难的问题。
比如,某个跨部门协作项目刚刚启动时,启动大会往往热热闹闹,大领导来站台,强调项目的意义,强调各部分要团队协作,然后大家当场表态:一定全力支持项目,一定会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。
然后呢?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,作为项目主导部门的你,会发现以下问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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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进度停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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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付内容缩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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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有意外变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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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节点总会出现“烂尾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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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的项目阶段复盘会,几乎变成了大型吵架与推诿现场;
当初的表态不见了,当初的承诺没有了。这到底是为什么?当我就这个问题在企业进行调研时,得到的回答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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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沟通不够顺畅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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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协作配合不够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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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各部门目标的优先级冲突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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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某某部门总这样,就是不愿意合作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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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没办法,我们部门也有很多事要做”;
这些看似合理的原因,其实只是表象。真正的问题只有一个:
说一千,道一万,不能带来结果的跨部门协作,都是耍流氓。
没有人,愿意对跨部门协作的最终结果负责。
透过现象看本质:
协作有了,结果没了
一提到跨部门合作,很多管理者立马想到的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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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微信群/飞书群/钉钉群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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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周例会/节点会/项目会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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沟通流程/分工/机制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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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特图/任务分解表等;
这些当然都很重要,但它们解决的往往只是跨部门协作中的“信息传递”和“任务分配”问题,并不能给你直接带来交付结果。
如果每个部门都把重点放在怎么协作上,即便有共同利益,彼此没有什么KPI冲突,只要没有人对最终的结果负责,那么再顺畅的协作,依然会“烂尾而终”。
而常见的跨部门协作项目“烂尾”,往往有3个常见的陷阱:
1、分工到人,但责任分散:每个人只负责自己的部分,没人对整体项目成败负责。项目失败了,大家都能自证清白;
2、过程有监督,但结果没人验收:跨部门之间的项目周报、例会不断,但没人真正站出来对最终成果说“这符合/不符合项目目标”;
3、优先级总是会被部门本职工作“冲垮”:既然是跨部门协作,有的部门担当主力,有的部门自认为自己是配角,对于那些“配角”部门,他们天然认为自己是“配合”,一旦遇到本职工作冲突,或主动、或被动,都会将时间和资源转移到本职工作上,这不亚于对跨部门协作项目的“资源抽逃”;
为什么会这样?有一个核心症结,一直在困扰跨部门协作项目,那就是责任的“稀释效应”。
在心理学上,“责任分散效应”指的是:当一件事由多人共同负责时,每个人都觉得别人也会出手,于是没人真的出手。
在跨部门协作项目中,这种效应被快速放大。比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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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部门觉得这是B部门的专业领域,而B部门觉得项目发起人(A部门)要负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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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发起人觉得业务部门应该主导,而业务部门觉得支持部门没全力配合好,部门之间来回推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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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大家都觉得自己只是“配合者”,都不是“结果负责人”,有的会联合起来,把责任人指向上级;
这种责任稀释效应,一旦没有构建有效的机制去对冲,就会成为跨部门协作项目的“隐形杀手”。
那么,优秀企业是如何做的?
他山之石:
优秀公司的最佳实践
案例1:腾讯的跨部门“产品Owner制”
腾讯内部的跨部门项目,通常会指定一个唯一的产品Owner。
这个Owner不一定是最高职位的人,但必须是对最终结果负全责的人。
举个例子,腾讯在开发某业务平台时,涉及产品、技术、运营、法务、市场等多个部门。在项目初期,跨部门之间就明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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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经理A是唯一Owner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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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跨部门决策,Owner有最后拍板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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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KPI中绑定对该项目的支持指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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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验收时,先评估Owner是否达成目标,再分解到各部门绩效等。
在这种机制下,即使部门之间有冲突,也会因为Owner的“单点责任”而推动决策落地。
最终,正式这种高效的跨部门协作方式,才保证了该业务平台的顺利上线和达标。
案例2:特斯拉的跨部门集成模式
众所周知,特斯拉在跨部门协作项目中向来是高效著称,一是因为马斯克倡导的“简单直接高效”的企业文化在起作用,二是因为特斯拉以结果为导向的工作机制贯穿到业务价值链全程,流程和机制保障了跨部门协作的效果。
尤其在特斯拉新车型研发中,跨部门协作是常态,包括设计、工程、制造、供应链、品控、市场等部门都必须同步推进。而马斯克在跨部门项目协作上有一个铁律:“每个关键里程碑,必须有一个单点负责人,名字一定要写在进度表第一行”。
在《埃隆·马斯克传》那本书中,提到了一个案例:当时在处于Model 3的生产爬坡期,供应链和制造环节多次发生冲突。马斯克直接把负责电池模组产线的工程师调到总装厂,与制造负责人并列驻场,并赋予其直接决策权。这样一来,任何跨部门的问题可以在现场当天解决,而不是等一周的会议。
结果是:Model 3的产能在关键阶段完成了“三倍提速”,这背后靠的不是开更多的会,而是明确单点结果责任人,让跨部门协作指向真正的责任和结果。
实操指南:
如何让跨部门项目不“烂尾”?
在访谈过很多优秀企业的跨部门协作项目最佳实践后,为大家总结了跨部门项目协作“四步法”,专门解决跨部门项目所出现的“烂尾”问题:
第1步:明确“单点结果责任人”比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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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立项时,必须明确唯一的结果负责人(Owner),名字写在立项文件第一行(这一点,非常马斯克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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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wner对项目整体成败负责,不允许只对“自己部门的部分”负责(指向结果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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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wner必须有跨部门协调和决策权等。
第2步:结果先行,过程跟随 比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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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计划表里,先定义清晰的最终交付结果(可以衡量、可以验收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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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去拆分各部门的过程任务,而不是先分任务、再想结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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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部门的工作,都要能映射到最终结果上等。
第3步:绑定绩效与资源 比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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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跨部门项目的关键成果,直接绑定到参与部门和关键人员的绩效考核里(说明一点:不能每件事都这样做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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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关键里程碑的达成,资源优先倾斜——人、时间、预算要都要硬性保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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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出现“部门优先级冲突”就任由项目延误等情况的发生。
第4步:里程碑验收+追责机制 比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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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清晰的阶段性验收节点,不仅看进度,还要看质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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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结果偏离目标,要有追责机制,而不是“大家都尽力了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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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wner必须在每个阶段复盘问题,并提出修正计划等。
当然,除了这些之外,来自管理层(特别是高层)的支持至关重要。这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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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时刻,高层必须站出来为项目背书,明确它的战略地位和优先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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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跨部门冲突时,高层要快速裁决,避免低效拉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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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层要对Owner进行直接管理,确保责任到底、结果导向等等。
如果只是“口头支持”,一到关键时刻,永远都是让各部门自己协调,那样的话,跨部门项目的“烂尾”风险就大大提升了。关键时刻,高管也得靠谱,也要负责,这件事也非常重要。
千万不要开会开得好、目标对其对得好、例会记录的好、流程和规则定的好,可就是跨部门协作的结果不好,那真的不是我们想要的。
毕竟,跨部门协作最终想要的,是好结果。
(全文完)